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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公路工程设计审批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17-08-22 来源:交通局

发布日期:2017年1月

实施日期:2017年1月

一、服务对象及适用范围:

本指南国家重点公路工程设计审批的申请和办理。

二、事项审批类型:

前审后批。

三、审批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国务院令第279号)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00年(国务院令第293号)

3.《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2006年(交通部令第6号)

四、受理机构:

交通运输部、被授权的省级交通主管部门。

五、决定机构:

交通运输部。

六、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七、申请条件

(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准报告)已经批复

(二)初步设计文件已经编制完成,并经申请人内部审查,认为满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三)项目管理机构已经建立,具备履行项目管理工作的能力。

八、禁止性要求:

详见“七、申请条件”。

九、申请材料目录

(一)省交通运输厅的预审意见。

(二)初步设计文件(包括附件)。

(三)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核准)批复及可研阶段各类专题批复的复印件。

(四)建设管理单位机构设置及主要管理人员情况。

(五)审批部门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十、申请接收:

(一)窗口接收:交通运输部行政审批受理中心(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1号)

(二)信函接收: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1号 交通运输部行政审批受理中心 邮政编码:100736

(三)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网址:http://tzxm.gov.cn)提交申请。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一)申请人提出申请。

(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初审,符合法定形式且材料齐全的,形成初审意见报交通运输部。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时,应在初次接收材料5日内要求转让方补正所需材料,并出具一次性书面告知书,由申请人补正材料后予以受理,同时出具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单。

(三)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提交申请。

(四)交通运输部组织专家审查,根据专家技术咨询意见审批并作出许可决定。

十二、办理方式

采用文件审查与现场审查相结合的方式。

十三、办结时限:

交通运输部在受理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含专家审查时间)。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五、审批结果:

准予许可的,颁发纸质《交通运输部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加盖公章;不予许可的,出具纸质《交通运输部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相关权利,加盖公章。

十六、结果送达:

交通运输部将《交通运输部行政许可决定书》或《交通运输部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以现场领取、邮寄等方式及时送达申请人。

十七、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依据《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听证、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以及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配合实地检查等义务。

十八、咨询途径。

(一)窗口咨询:交通运输部行政审批受理中心。

(二)电话咨询:010-65292741,65292742。

(三)信函咨询: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1号 交通运输部行政审批受理中心 邮政编号:100736。

十九、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和投诉由部门监督机构、法制机构受理。

(一)电话投诉:010-65292546。

(二)电子邮件投诉:jjzhc@moc.gov.cn,tfszhc@moc.gov.cn.

(三)信函及其他投诉方式: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11号交通运输部,100736

二十、办公地址和时间:

(一)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

(二)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二十一、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一)办理进程可在办理过程中通过电话或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随时查询。

(二)行政许可决定依申请公开。作出许可决定后,任何个人或机构均可向交通运输部申请获得许可决定复印件。

附录1:流程图

附录2:申请材料示范文本

详见 “国家重点公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申请(示例)”

附录3 常见错误示例

一、填报的项目名称应与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项目核准)中的项目名称不一致。 正确的项目名称应为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项目核准)的项目名称。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项目核准)单位未填写单位全名。 正确的方式应填写单位全名。

三、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项目核准)只填文件名或只填文号。 正确的方式为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项目核准)应填写文件名称及文号。

四、确定初步设计单位的方式未写明具体方式。 正确的方式应明确是招标、指定或自行完成初步设计中的哪一种,如果不是以上方式,应写明具体方式。

附录4 常见问题解答

一、设计单位如何填写?

设计单位名称应写全名,不应写简称。当由多个设计单位共同完成时,应注明总体单位。

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预审意见如何报送?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预审意见应以文件形式上报,同时填写文件名称及文号。

三、初步设计文件编制的依据是什么?

初步设计文件应按现行《公路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或《公路特殊结构桥梁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编制。

四、建设单位管理机构设置及管理人员配备应满足什么要求?

建设单位管理机构设置及管理人员配备应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项目建设单位管理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1〕438号)文件要求。